放棄監護權的方法?
爸爸要放棄我的監護權.要我自己先去搞定文件資料 , 我該到戶政事務所.處理哪些事呢?
※ 注意!未成年子女(指未滿18歲)是一定要監護人的!「監護」是指包括身心監護、財產監護及對子女的代理權在內。
依民法第一○八四條規定:「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,有保護及教養的之權利義務。」
對於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和教養,不僅是父母的權利,也是父母的義務,原本應該是雙方共同行使負擔。
但是在父母離婚時,或有一方(你父親)要放棄監護權,而未成年子女由誰來保護、教養,就須好好商量了。
因不知你現在父母的狀況,茲列舉幾種情形,如下:
1.假設,版主您的爸媽已離婚:對於子女的監護,如果以協議方式離婚,可以由夫妻雙方協商約定子女由誰監護,並明白的寫於離婚協議書內即可,如果沒寫明(或原寫明由父擁有監護權),須父母雙方親自書寫一份:監護權轉讓聲明書,然後父母雙方親自到戶政事務所去辦理,(不是也不能自己去辦的!)如果協議不成,可以訴請法院來裁定之。
2.若協議不成請法院裁定時,則必須考量由誰監護較符合「子女的最佳利益」。什麼是子女的利益?法院的認定是,監護除了生活扶養外,還包括子女的家庭教育、身心的健全發展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。因而法院得就夫妻的職業、經濟狀況、監護能力及其子女的多寡等一切情形,加以通盤考量。當然法官在裁定子女監護權時,都會請社工員做家庭訪視,也尊重子女個人意願,所以平常與子女的相處態度是頗重要的。而且,爭取子女監護權時,有錢的一方不一定絕對有利,而是看誰會真正照顧小孩,來酌定監護人,父母誰較適任,誰就較有可能成為監護人。
3.假設,版主您的爸媽未離婚且健在:對於未成年之子女,有保護及教養的之權利義務。」無法拋棄之。
4.假設,版主您只有爸爸、媽媽已過世:對於子女的監護,如果爸爸一定要放棄,可以你的直系血親尊親屬(也就是:祖父母-爺爺奶奶)協商約定子女誰監護,並明白的寫於監護權轉讓協議書即可,且亦仍須父親及受監護的人(也就是:爺爺奶奶)雙方親自書寫一份:監護權轉讓聲明書,然後雙方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!
※ 注意!你是沒有辦法說:自己先去搞定文件資料的!
〔監護權轉讓聲明書〕:
查子女: (姓名.出生年月日.身份證字號)
因□父母於9_年_月_日離婚登記在案 ,現子女___由生母扶養中,因原為生父___擁有監護權,自即日起雙方約定改由□生母___□祖父母___行使監護權(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所有權利義務),並同意親自戶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監護權登記事宜,雙方無異常,恐口說無憑,特立此約定書為證。本約定書一式三份,男女雙方及 區戶政事務所各留存正本乙份。
此致 區戶政事務所
原監護人:(父) (簽章)
身分證號:
電 話:
住 址:
立約定書人受監護人:母祖父母 (簽章)
身分證號:
電 話:
住 址:
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 日
立監護權移轉不須公證人,只要2人持上約定書,共同去戶政辦重新約定就好了!
監護權,監護權轉移.共同監護權,小孩監護權,監護權改定,監護權官司,監護權轉移如何辦理,監護權到幾歲,離婚小孩監護權
留言列表